發布時間:2023-10-22 10:10:32 來源:悶悶不樂網 作者:熱點
汪清林區基層法院/供圖
吉林新聞10月20日電 (譚偉旗 王研)近日,房屋汪清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漏水引發的漏水鄰里糾紛案件。
據悉,起紛清林區法前調王女士和王先生是爭汪天橋嶺林業局陽光小區樓上樓下的鄰居。近期,院訴家住一樓的解化王女士發現家里客廳和臥室的棚頂出現漏水情況,同時地板也被泡壞了,干戈經過排查發現是房屋二樓的王先生因為疏忽沒有關閉水龍頭,導致水流漫出后浸泡整個房子,漏水滲透造成樓下王女士家中棚頂和地板受損。起紛清林區法前調
之后,爭汪王女士多次聯系王先生解決問題未果,院訴無奈之下將其訴至法院,解化要求王先生賠償其房屋修繕費用。干戈
承辦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房屋考慮到原告著急的心情,馬上展開了調解工作,約雙方見面進行溝通。在不加劇鄰里之間的矛盾情況下,采取“背靠背”調解的方法,從法律角度向被告釋明給原告造成漏水損失理應賠償,從情理角度勸慰鄰里之間應和睦相處、謙讓包容。
原告提出,要求樓上王先生賠償經濟損失,王先生認為賠償金額過高不同意賠償。
承辦法官與原、被告分別進行溝通,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釋法明理,原、被告雙方互相讓步,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先生一次性賠付錢款給原告王女士,一起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當居民遭遇漏水等行為致使房屋受損時,應及時向鄰居、物業等反饋并保留相關證據。當損害發生時,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否則將有可能對擴大的損失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直以來,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將矛盾化解在訴前,是該院工作的初衷,在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的同時,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多方共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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